本報訊(記者 任翀)市文明辦、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日前發佈《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為規範》(簡稱《規範》),倡導市民養成良好的文明居住習慣; 同時通過文明居住行為規範在小區的深入開展,減少小區內的違法搭建、“群租”等行為,進一步改善小區居住環境。
  新發佈的《規範》一共70字,簡明扼要,句句從市民身邊著手:“違法建築不搭建;房屋外借不群租;居住用房不經營;房屋結構不損壞;公共樓道不占用;身居高處不拋物;飼養寵物不擾鄰;生活垃圾不亂丟;公用繳費不拖欠;公眾娛樂不擾民。”
  市文明辦和市房管局表示,將把《規範》設計成宣傳產品,張貼到全市各小區宣傳櫥窗、單元門棟和小區主要出入口,提高《規範》的知曉度。未來,還將探索研究把部分不文明居住行為納入公民居住領域信用信息徵集範圍,增強《規範》的約束力;探索建立不文明居住行為的發現、報告、處置機制,結合網格化管理進小區,通過明確業委會、居委會、物業企業發現報告義務,完善網格化管理的處置、督辦業務流程,及時勸阻、制止不文明居住行為。
  (原標題:市民文明居住行為規範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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