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郄建榮
  今天審計署發佈《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以下簡稱2013公告),披露了2013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這是審計署第二次對此內容進行審計。2013年8月9日,審計署曾發佈《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以下簡稱2012公告),披露的是2012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蹤審計情況。
  對比兩次審計結果,不難發現第一次審計時發現的問題,如保障住房資金挪用問題、違規分配保障性住房問題、違規使用土地問題等在第二次審計時又再次出現。值得註意的是,有些問題比第一次審計時發現的問題更加嚴重,如2013年公告透露,審計發現有237個單位挪用安居工程建設使用資金,雖然挪用資金的單位數量在減少,但是挪用的資金量卻比2012公告的數量增加了20.3億元。
  237個單位挪用近80億元
  據審計署介紹,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審計署組織各級審計機關對2013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等(以下簡稱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分配、後續管理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
  2013公告透露,237個項目或單位挪用安居工程財政補助、銀行貸款、企業債券等專項資金78.29億元,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園區開發、還貸出借、投資經營、彌補工作經費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2013年保障房審計中還發現38個單位和部分個人通過虛報資料、重覆申報等方式,套取騙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
  兩次查出違規分配住房及占地
  2013公告表示,審計發現55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安置實施不規範,違規分配安置住房933套、發放改造安置資金1291.84萬元;一些地區由於資格審核把關不嚴、糾錯清退等基礎工作薄弱,有4.75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售)1.93萬套、住房貨幣補貼5035.99萬元;2.65萬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業等單位違規銷售,或被用於經營、辦公、轉借、出租、拆遷周轉等其他用途;72個項目或單位存在未辦理轉用審批手續占用農用地、違規獲取或處置安居工程用地的問題,共涉及土地2033.34畝。
  違規分配保障房、違規占地在2012年審計中已經查出,2012公告說,審計查出10.84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領取租賃補貼等;同時還查出有違規銷售問題。
  記者註意到,2013公告中披露的違規用地項目遠遠大於2012年。2012公告中透露的違規用地項目有45個,而2013年則上升了72個。
  制度機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
  就此次保障房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透露,目前,一些項目和單位已經啟動整改,至2014年5月底,有關地方和單位已追回被騙取、挪用資金41.67億元,取消不符合條件保障對象資格2.9萬戶,追回違規領取補貼1712.81萬元,收回或清理被違規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65萬套,補辦了22個項目482畝用地批准等手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規範724項。
  對於問題的原因,審計署社會保障司相關負責人分析認為,除個別單位法紀意識不強、未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外,還有制度機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因素,“主要是我國住房保障體系仍處於初步建立和探索完善階段,住房保障制度尚不完善,資金籌集使用監管機制不夠健全,保障對象資格審核審批、糾錯清退、保障性住房後續管理等基礎工作薄弱。”這位負責人說。
  本報北京7月18日訊
  (原標題:保障房建設資金挪用問題一犯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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