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茂名11月5日電 (梁盛 朱祖永 彭德勁)廣東高州市法院5日通報稱,當地一農民為幫補家計自製“山豬炮”咖啡機上山捕獵山豬,不料將路過村民誤傷致死。事發後,高州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製造槍支罪對該名農民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陳某不服提起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近日經審理後依法維持原判。
  據介紹,今年1月6日,陳某伙同彭某勝、陳某武持自製的“山豬炮”竄到高州市雲潭鎮新華村委會坪河嶺打獵,其認為坪河嶺人跡買屋罕至,遂安裝“山豬炮”作打山豬之用。5天后,當地村民李亞垌在坪河嶺被陳躍安裝的“山豬炮”打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陳某供述,他與彭某勝、陳某武將“山豬炮”安裝完畢後即各自回家。此後數化療飲食天,陳某每天上山查看是否有獵物“上鉤”,均一無所獲。
  直到當月11日,陳某上山發現離“山豬炮”陷阱坎頭下麵幾米處趴著一人,下半身全是血。建築設計陳某當即意識到是自己安裝的“山豬炮”闖了禍。經法醫檢驗鑒定,傷者雙下肢被圓形金屬顆粒擊傷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剋死亡。
  據瞭解,山豬肉在高州當地售價昂貴,每公斤可以賣到80元人民房屋二胎幣,一頭山豬可獲利6000多元。早在2011年,陳某就焊接了一個山豬炮,並買來鐵夾、鋼珠、火藥等工具,在雲潭鎮內有山豬出沒的各個山頭獵捕,先後共獵捕山豬5頭。
  一審判決後,陳某不服,認為自己打山豬是“為民除害”,社會危害性小,應予輕判並適用緩刑。茂名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遂維持原判。(完)  (原標題:廣東高州農民自製“山豬炮”誤傷人致死獲刑5年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s47mstay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